# 代理机构基础信息维护

注:本手册说明及截图可能会与系统实际存在差别,请以系统实际操作要求为准。
最后编制日期:2023年2月2日

代理机构应当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本手册操作要求,如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通过查看本手册无法解决的系统操作问题,优先通过全省采购代理机构QQ联系群(社会代理机构群号:81303769、249378542、486109394;集中采购机构群号:625748306;每家采购代理机构明确1名专职人员加入其中1个群即可,加群时备注代理机构全称+专职人员姓名+电话,入群后备注代理机构全称和专职人员姓名,不符合要求的将拒绝入群或者予以清退)进行咨询,咨询的内容要明确具体项目编号、业务环节、问题描述带截图;遇到紧急情况(包括使用一体化平台进行电子化评审过程专家反馈的问题),请拨打02886725738。另外,在评审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指导评审委员会成员操作系统为由,干预评审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

# 第一章 总体要求

凡是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均需按照要求注册、登录加入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代理机构库。

# 第二章 总体流程

# 2.1数字证书(CA)准备

注册前,需完成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的办理。如果已办理,可以不用重复办理。具体办理渠道及CA客户端的安装指南,可查阅CA手册。

注意:

1.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仅支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请核实已有CA证书是否满足要求。

2.CA和电子印章是代理机构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参加采购活动的身份识别依据,使用CA和电子印章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系统操作和确认签章等行为均属于代理机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代理机构应当自行做好CA和电子印章的办理和使用管理,自行承担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不利后果。

3.单位管理员需要绑定单位CA证书,且CA证书中的机构信息需与系统中记录的信息一致,否则将无法绑定。

4.经办岗和审核岗用户由管理员自行创建,不强制绑定CA证书。业务流程中涉及签章环节由管理员用户登录并进行CA签章。

# 2.2维护基础信息要求

2.2.1已注册代理机构维护基础信息要求

先检查代理机构是否已加入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打开四川政府采购网,进入“旧网链接”,再进入“相关模块”→“代理机构”,输入组织机构名称,点击【搜索】开始查询。

已经加入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登记系统的代理机构,无需进行注册,直接使用单位管理员登录,绑定CA证书后,才能维护信息。

2.2.2 新注册代理机构维护基础信息要求

插入本单位新申请的数字证书(CA卡),点击【读取】,输入CA口令,点击【确定】。详见下图:

根据提示完善代理机构信息(*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注册】。详见下图:

注册完成,如下图所示:

完成注册后,进入登录页面,登录方式选择“CA”登录。插入注册时使用的CA证书,输入CA口令即可登录系统(注意:此处是输入CA的口令,如果忘记口令或者CA被锁定,请联系CA客服进行处理),如下图所示:

# 第三章 代理机构信息补充

代理机构登录成功后,必须要完善基础信息和专职人员。

代理机构管理员登录后,点击应用面板“代理机构管理”。详见下图:

进入“机构信息维护”→“基础信息维护”,完善页面信息,上传相关图片,点击【保存】。详见下图:

进入“机构信息维护”→“专职人员”,点击【新增专职人员】,即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员,同时作为该项目在采购一体化平台的经办人员,负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经办岗位操作。下一步,代理机构通过采购一体化平台组织开展采购活动,需按照要求每个采购项目选择一名专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详见下图:

进入“主要业绩”,点击【新增】,可手动录入业绩信息。详见下图:

进入“账户信息”,点击【新增开户信息】,可手动录入资金账户信息。详见下图:

进入“机构资质”,点击【新增机构资质】。详见下图:

完善页面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书,点击【确定】。详见下图:

有分支机构的代理机构,还可以进入“分支机构”,点击【新增分支机构】,完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详见下图:

# 第四章 机构信息备案

代理机构因新增或变更将基础信息维护完成后,需要将基础信息提交至监管部门备案,中途可撤销并修改完成后再提交。

进入“机构信息备案”,点击【提交备案】。详见下图:

# 第五章 用户管理

进入“代理机构用户管理”→“用户管理”,点击【新增代理机构用户】添加代理机构新用户。详见下图:

完善页面相关信息,点击【提交】。详见下图:

对新建用户可进行绑定CA、修改信息、删除用户、账号暂停等操作。详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