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2023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流程
申请聘任为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须符合《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川财规〔2023〕5号)第六条之规定。申请流程主要包括在线注册、培训测试、部门审核(含初审、复审、终审),以及正式聘任。
# 一、在线注册
申请人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期间登陆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的评审专家库进行注册、如实填报信息。
注册填报注意事项:
1.上传照片须为近期浅蓝底免冠照片;
2.上传身份证复印件须为有效身份证证件正反面;
3.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六条规定,申请评审专家回避情形。除退休或离职的申请人以外,其他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填写回避单位。
4.符合《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条件的申请人,同等专业水平由职称评定部门书面推荐认定。其中,国家取消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认定的,由所属行业自律组织推荐认定。
5.申报的拟评审品目须与专业特长、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具有关联性。
6.申请人对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申请资料。
# 二、培训测试
省财政厅提供培训资料,申请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自行在线开展学习。根据财政厅统一安排部署,按时参加考核测试,测试合格纳入初审。
# 三、部门审核
(一)初审。 市(州)财政部门组织初审。考核测试合格的申请人按照住所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原则,将下列资料现场提交市(州)财政部门:
1.本人近期1寸浅蓝底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或者职(执)业资格证明或者能够证明其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原件,或者相应的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机构)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原件,近8年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证明资料,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等(经查验后退回)。
初审过程中,申请人申报信息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市(州)财政部门在系统作退回处理;申请人需要对申报的评审品目和评审区域进行调整的,市(州)财政部门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后,可以直接修改或退回申请人修改;不符合评审专家聘任资格条件的,在系统作退回处理,并在线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理由。
(二)复审和终审。 四川省财政厅集中组织复审和终审。复审或者终审不通过的,退回至申请人,并在线告知理由。
复审通过的,列入拟聘任评审专家名单,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拟聘任评审专家名单公示期间,有实名书面检举其不符合评审专家聘任资格条件的,由四川省财政厅或者其指定的财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检举属实的,不予通过终审,并将结果告知拟聘任评审专家。
终审在拟聘任评审专家名单公示期满后实施。
# 四、正式聘任
通过终审的申请人,查看评审专家操作手册办理CA,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与四川省财政厅统一签订《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任协议》,聘任为评审专家,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
聘任为评审专家的,四川省财政厅统一制作《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电子证书》,在评审专家库留存归档。
# 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对应审核权限的财政部门咨询电话,联系方式附后。
四川省财政厅及21市(州)财政局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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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联系电话 |
四川省财政厅 | 028-86723367 |
成都市财政局 | 028-61882608 |
自贡市财政局 | 0813-2110917 |
攀枝花市财政局 | 0812-3342930 |
泸州市财政局 | 0830-3101562 |
德阳市财政局 | 0838-2517831 |
绵阳市财政局 | 0816-2222023 |
广元市财政局 | 0839-3261851 |
遂宁市财政局 | 0825-2313824 |
内江市财政局 | 0832-2267522 |
乐山市财政局 | 0833-2496183 |
南充市财政局 | 0817-2666926 |
宜宾市财政局 | 0831-8228012 |
广安市财政局 | 0826-2342519 |
达州市财政局 | 0818-2675041 |
巴中市财政局 | 0827-5260371 |
雅安市财政局 | 0835-2623238 |
眉山市财政局 | 028-38166770 |
资阳市财政局 | 028-26632085 |
阿坝州财政局 | 0837-2831010 |
甘孜州财政局 | 0836-2834521 |
凉山州财政局 | 0834-2167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