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执行操作手册(采购人)

注:本手册说明及截图可能会与系统实际存在差别,请以系统实际操作要求为准。

最后编制日期:2024年4月12日

采购人应当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本手册操作要求,如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通过查看本手册无法解决的系统操作问题,请通过各级财政部门建立的采购单位联系群进行咨询,咨询的内容要明确具体计划和项目编号、业务环节、问题描述带截图。

总体业务流程介绍

实施形式为项目采购、批量集中采购的计划流程图

实施形式为网上竞价、商场直购、定点采购、合同续签、签订补充合同、进口机电、工程招标的计划流程图

# 第一章 采购项目管理

项目采购

项目采购,是指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者社会代理机构(有条件的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组织实施采购的项目。采购单位在预算一体化编制采购预算、录入采购项目,在采购一体化平台执行系统完成意向公开、需求编制、计划备案,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采购、签订合同,在采购一体化平台执行系统完成合同公告和备案。

框架协议采购

框架协议采购是指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选择入围供应商环节的实施形式。采购单位在预算一体化编制采购预算、录入采购项目,在采购一体化平台执行系统完成采购计划备案,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按照第一阶段签订的框架协议中规定的交易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在采购一体化平台执行系统完成合同公告和备案。

网上竞价

针对小额零星采购,框架协议生效之前,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网上竞价有关规定(现有竞价系统)实施采购的项目。采购单位在预算一体化编制采购预算、录入采购项目,在采购一体化平台执行系统完成采购计划备案,在原有竞价系统完成采购、签订合同,在采购一体化平台执行系统完成合同信息录入、公告和备案。

商场直购

针对小额零星采购,框架协议生效之前,按照同级财政部门商场直购有关规定(现有竞价系统或者电子卖场系统)实施采购的项目。采购单位在预算一体化编制采购预算、录入采购项目,在采购一体化平台执行系统完成采购计划备案,在原有直购系统完成采购、签订合同,在采购一体化平台执行系统完成合同信息录入、公告和备案。

定点采购

针对纳入本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定点采购范围,如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会议服务,政务云资源等项目。在定点采购协议期满前,选择定点采购执行的项目。采购单位在预算一体化编制采购预算、录入采购项目,在采购一体化平台执行系统完成采购计划备案、合同信息录入、公告和备案。

合同续签

合同续签是指采购人采购的服务项目符合采购一次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合同条件,已完成采购并明确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合同,需在第二或者第三个合同年度进行续签的合同。采购单位在预算一体化编制采购预算、录入采购项目,在采购一体化平台执行系统完成采购计划备案、合同信息录入、公告和备案。

签订补充合同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采购单位已完成采购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确需增加原合同相同采购内容的项目。补充合同的采购方式与原合同相同,可以签订多份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总金额不得超过10%。采购单位在预算一体化编制采购预算、录入采购项目,在采购一体化平台执行系统完成采购计划备案、合同信息录入、公告和备案。

共享采购

共享采购是指国家部委局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地方采购单位执行其统一采购结果的项目。采购单位直接与国家部委局确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单位在预算一体化编制采购预算、录入采购项目,在采购一体化平台执行系统完成采购计划备案、合同信息录入、公告和备案。

进口机电产品采购

采购单位拟采购进口产品属于国家规定的进口机电产品需执行国际招投标的项目。采购人需要在预算一体化单独编制一个采购项目进行申报,在采购一体化完成进口产品审批、采购计划备案后,按照进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规定完成采购、签订合同,在采购一体化平台录入合同信息并进行合同公告和备案。

工程招标

工程招标是指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招标投标。采购单位在预算一体化编制采购预算、录入采购项目,在采购一体化平台执行系统完成采购计划备案,依法实施招标投标确定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在采购一体化平台录入合同信息并进行合同公告和备案。

重要提醒:

采购实施形式确认时,系统设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的控制规则:首先是根据《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规定,一个财政年度内,同一预算项目下同一采购品目达到相应政府采购的金额标准,属于政府采购。在系统规则控制方面,是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推送的采购项目中的“预算项目金额”进行判断。

另外,如一个采购项目的资金是由多个预算项目构成,按照该采购项目中的同一采购品目汇总金额是否达到相应政府采购的金额标准进行判断。

同时,货物和服务项目是否应当为公开招标的控制规则,也是按照是否属于政府采购的规则进行控制。即一方面是同一预算项目下同一采购品目是否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400万元,另一方面一个采购项目的资金是由多个预算项目构成,按照该采购项目下,同一采购品目汇总金额是否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 1.1流程介绍

# 1.2确认项目实施形式

采购单位经办人进入“实施形式确认”,根据录入的采购项目确认其实施形式,确认后点击【保存】即可。如下图所示:

# 1.3采购项目取消

采购任务取消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

1.该项目不需要再实施采购。

2.涉及预算一体化推送的采购金额、采购品目等信息需要修改变更的,取消采购任务,退回预算一体化进行修改变更后,重新推送。

3.对预算一体化推送的跨年采购项目,无需在采购一体化进行操作,取消采购任务,退回预算一体化。

采购单位经办岗登录系统,进入“采购项目管理”→“采购项目管理”,进入“已办结”状态的采购项目信息,点击【取消采购任务】,填写取消原因,点击【确定】,采购任务即为取消,如下图所示:

项目取消后,可到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进行采购项目调整。

# 1.4完成采购

项目合同备案后,若需要将采购结余资金收回,在计划结项(具体操作详见4.5)后,由采购单位经办岗进入“采购项目管理”→“采购项目管理”,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完成采购】,然后点击【确定】。如下图所示:

# 第二章 采购意向公开

采购意向由预算单位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开。部门预算批复前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二上”内容为依据,部门预算批复后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为依据,预算执行中新增采购项目应当及时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因预算单位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

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意向发布后实施内容发生变化,原则上不用撤回或者修改;因存在错敏词确需撤回或者修改的,报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撤回、修改。

# 2.1操作流程图

# 2.2采购意向公告编制和审核

第一步:采购单位经办岗登录系统,进入“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公开”,点击【新增】进入采购意向编辑。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选择预算采购项目】,勾选采购项目,点击【确定】。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

】按钮,填写采购项目明细内容,最后点击【确定】。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点击【保存】。如下图所示:

第五步:点击【提交】。如下图所示:

第六步:采购单位审核岗审核采购意向。采购单位审核岗登录系统,进入“采购意向公开”→“待处理”页面,选择待审核采购意向公开信息,点击【审核】,选择【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并填写审核意见。如选择【审核不通过】,采购项目将退回上一节点,可由采购单位经办岗编辑后重新提交。如下图所示:

# 2.3发布采购意向

第一步:采购单位经办岗登录系统,进入“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公开发布”,点击【发布】,发布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图所示:

# 第三章 采购需求管理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系统预设了采购需求模板和审查标准,由采购人按照模板和审查标准的要求编制采购需求,开展需求审查。

采购需求编制和内部审查完成后,需对采购需求进行修改变更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采购在执行系统阶段:没有完成采购计划备案的项目,采购人是可以撤销采购需求,进行重新编制。如已备案采购计划,则需要撤销已备案的采购计划,再去变更需求。

2、采购计划备案完成后,采购人在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可以对采购需求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无需退回到需求管理环节。

(注:对涉及项目预算、采购品目等内容的变更,需要返回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调整;对涉及采购方式、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进口产品采购、采购实施形式等内容的变更,需要在采购一体化系统对应数据第一次生成的环节进行调整,或者按规定申报采购方式变更、进口产品采购。)

# 3.1流程介绍

# 3.2采购需求编制新增

注意:需求编制页面必须完成所有必填项的填写,若没有填写完整,左边对应目录会显示红色感叹号提示有内容没有填写,填写完整以后点击【提交】。

第一步:采购单位经办岗进入“采购需求管理”→“采购需求编制”菜单,点击【新增】。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选择需要创建需求编制的采购项目,进入编辑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输入项目概况,确认项目最高限价,项目最高限价不能超过预算金额。详见下图:

第四步:填写项目服务供应商,点击编辑按钮。详见下图:

第五步:本项目有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时才填入供应商信息,否则选“否”。也可点击最右边的【选择】,去供应商库查找供应商。详见下图:

第六步:填写项目需求调查情况,点击右侧的编辑。详见下图:

第七步:根据项目需求选择“需要”还是“不需要”调查,选择“需要”则勾选前四项中符合调查的条件,若选择“不需要”则选择后两项符合不需要调查的条件。详见下图:

第八步:若选择“需要”调查,则还要完善接下来的调查需求,并点击【确认】;若选择“不需要”,则点击【确认】。详见下图:

第九步:选择采购组织形式。若项目品目全部是非集采目录内品目,则选择“分散采购”,其他全部选“政府集中采购”。详见下图:

第十步:选择采购方式,点击右侧编辑。详见下图:

第十一步:按实际情况选择采购方式,点击【确认】。详见下图:

第十二步:按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分包。详见下图:

第十二步:编辑包信息。点击右侧【编辑】,维护包名,选择定价方式,点击【确认】。详见下图:

第十三步:编辑品目明细。点击右侧【编辑】,选择所属行业,相关品目要求进行勾选,输入功能和要求,点击【确认】。详见下图:

“是否政府购买服务”在此处选择,并需要关联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注:采购单位单位性质为:国家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并且标的品目属于公共服务或者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是否政府购买服务”的按钮才能展示。)

第十四步:项目包和品目明细编辑完成后,点击关闭。详见下图:

第十五步: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选择,点击最右侧编辑。详见下图:

注:选择联合体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类计划,采购人要先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交系统运营团队协助处理。

第十六步:若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需完善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设置,点击【确认】。详见下图:

第十七步:若该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选择“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点击【确认】。详见下图:

第十八步:选择项目是否属于政务信息系统项目,选择项目是否属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选择项目是否属于PPP项目。详见下图:

第十九步:设置资格性条款,点击最右侧编辑。详见下图:

第十九步:工程类项目,需要设置项目负责人资质与企业资质。详见下图:

一般资格条款里面的项目负责人的等级和专业,还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专业都需要采购人在采购需求编制中明确。会将该数据带入到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中,可调整。详见下图:

特殊资格条款里面的企业资质需要采购人在采购需求编制中明确。会将该数据带入到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中,可调整。详见下图:

第二十步:设置评审条款,点击最右侧编辑。详见下图:

第二十一步:可点击【变更】切换评审方法;若是选择“综合评分法”,则需要点击【设置评审因素】新增评审因素并填入评审规则,点击【确认】;若选择“最低评标价法”,则直接关闭编辑页面即可。详见下图:

第二十二步:选择合同类型。点击最右侧编辑,选择合同类型,点击【确认】。详见下图:

第二十三步:输入合同履约天数。详见下图:

第二十四步:输入合同履约地点。详见下图:

第二十五步:选择支付方式。详见下图:

第二十六步:设置履约保证金及缴纳方式,点击最右侧编辑。详见下图:

第二十七步:设置质量保证金及缴纳方式,点击最右侧编辑。详见下图:

第二十八步:设置合同支付约定,点击最右侧编辑,编辑完成点击【确认】。详见下图:

第二十九步:录入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下图:

第二十九步:录入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要求。详见下图:

第三十步:录入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详见下图:

第三十一步:录入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详见下图:

第三十二步:录入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详见下图:

第三十三步:录入合同其他条款。详见下图:

第三十四步:选择验收组织方式。详见下图:

第三十五步:选择履约验收时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否邀请专家、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详见下图:

第三十六步:选择履约验收程序。详见下图:

第三十七步:设置履约验收时间,点击最右侧编辑。详见下图:

第三十八步:录入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和技术履约验收内容。详见下图:

第三十九步:录入商务履约验收内容、履约验收标准、履约验收其他事项。详见下图:

第三十九步:其他补充附件上传。详见下图:

第四十步:编辑完成,点击【提交】。详见下图:

至此采购需求编制完成,等待单位审核岗审核。

# 3.3采购需求编制审核

采购单位审核岗登录系统进入菜单页面“采购需求管理”→“采购需求编制”→【待处理】页面,对采购单位经办岗录入系统的采购需求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若录入系统的采购项目不符合标准或者异常,可以将流程退回到上一个节点,要求采购单位经办岗重新编辑后再提交。如下图所示:

# 3.4录入采购需求审查结果

采购单位按照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需求审查后,将需求审查结果录入系统。

第一步:采购单位经办岗进入“采购需求管理”→“采购需求审查”菜单,点击【新增】,找到对应采购项目,点击【选择】选择需要编辑的采购需求审查,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填写“参与审查人员名单”、“一般性审查情况”、“重点审查情况”、“需求审查结果”、点击【上传】按钮,上传附件信息。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并【提交】。如下图所示:

# 3.5采购需求审查结果审核

采购单位审核岗进入“采购需求管理”→“采购需求审查”菜单,找到采购单位经办岗提交上来“待处理”的采购项目,点击【审核】,填写审核意见,若录入系统的采购项目不符合标准或者异常,可以将流程退回到上一个节点,要求采购单位经办岗重新编辑后再提交。如下图所示:

# 3.6采购需求编制变更

采购单位经办岗进入“采购需求编制”→“已完结”菜单,点击【变更】,去修改需要更正的采购需求编制内容。

# 3.7采购需求编制作废

采购需求编制作废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采购单位需要变更实施形式

采购单位经办岗进入“采购需求编制”→“已完结”菜单,点击【作废】按钮并填写原因。如下图所示:

# 第四章 采购计划管理

# 4.1流程介绍

计划备案完成后,对于实施形式为项目采购、批量集中采购的项目推送到电子化交易系统,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 4.2采购计划申报

第一步:采购单位经办岗登录系统,进入“采购计划管理”→“采购计划管理”,点击新增,通过采购项目的实施形式进入新增采购计划。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选择预算采购项目】,选择需要录入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点击【选择】。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选择采购项目进来以后,内容分为采购基本信息、采购清单内容、组织实施方案、执行相关政策和项目联系方式。其中需要填写组织实施方案中的预计完成时间以及项目联系方式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其他不可更改的信息是由采购项目自动获取填充过来的。填写完成以后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即可(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框架协议合同授予项目,采购计划备案环节【未按政策要求预留的原因】编辑项只能选择“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一项)。如下图所示:

# 4.3采购计划审核

采购单位审核岗登录系统,进入“采购计划管理”→“采购计划管理”,在未处理状态中找到采购单位经办岗提交上来的采购计划,点击【审核】。如下图所示:

# 4.4采购计划撤销

采购计划撤销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采购单位需要重新申报采购计划内容信息

2.采购单位需要变更采购需求内容的前置操作

第一步:采购单位经办岗登录系统,进入“采购计划管理”→“采购计划管理”,点击已处理状态的采购计划,点击【撤销】按钮,撤销选中的采购计划,最后点击【确定】取消该采购计划。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采购单位的审核岗进入“采购计划管理”→“采购计划管理”,对需要撤销的计划进行审核。

第三步:采购计划撤销需要监管部门审核,采购单位的经办/审核岗可进入“采购计划管理”→“已处理”查看计划撤销流程,监管部门审核后计划撤销流程完成。

# 4.5采购计划结项

采购计划结项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项目合同备案后,采购项目完成(注:采购计划结项后无法新增合同录入),是完成采购的前置操作

采购单位经办岗进入“采购计划管理”→“已完结”,找到对应项目点击【结项】,然后点击【确定】。如下图所示:

# 第五章 采购合同管理

# 5.1流程介绍

# 5.2合同公示录入和审核

项目实施形式为定点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网上竞价、商场直购、工程招标、进口机电产品采购、签订补充合同、合同续签。

第一步,采购单位经办岗登录后进入“采购执行”→“采购合同管理”→“合同录入”菜单,点击【新增】→【合同备案录入】按钮。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选择】按钮,实施形式为项目采购则选择对应的合同,非项目采购则选择对应计划,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采购单位经办岗选择供应商(注:只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已入库的供应商才可以选择),选择无误后,点击【确定】,再点击【提交】。带“*”为必填项,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完成财政部信息统计,在实际采购内容中选择财政部对应的具体品目。详见下图:

注:【政府购买服务】和【购买服务分类】继承于计划备案明细中的数据,不可编辑。如下图所示:

第五步:采购单位审核岗登录后进入“采购执行”→“采购合同管理”→“合同录入”菜单,找到对应合同公告,点击右侧【审核】,选择【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输入审核意见,点击【确定】,审核流程结束。详见下图:

# 5.3合同公示发布

采购单位经办岗登录后进入“采购执行”→“采购合同管理”→“合同发布”菜单,找到对应“待发布”合同,点击【发布】按钮,如下图所示:

# 5.4合同备案

第一步:采购单位经办岗点击“采购合同管理”→“合同备案”在待办理中选择对应合同点击【备案】。

# 5.5合同撤销、变更

1.合同撤销:合同已发布公示并备案。针对未支付的情况下,需要先进入预算一体化平台撤销合同,再进入采购执行系统进行备案撤销后,方可进入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合同撤销,并重新起草和签订合同。如果该项目已支付,则无法合同撤销。

步骤一:先到合同备案,已完结中点击撤销。

步骤二:填写合同撤销原因,选择保存并提交。

步骤三:在合同录入,待办理中找到要撤销的合同,点击编辑。

步骤四:点击提交并保存,然后单位审核岗审核后,该合同则会撤销到交易界面。到交易界面继续撤销,重新草拟即可。

1.合同账号变更:采购单位要变更供应商收款账户信息,需要到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发起合同变更(详见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的操作手册)。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变更后的信息会自动同步到采购一体化系统。

# 5.6项目经理变更

1.项目经理变更:合同已发布公示并备案,针对供应商需要变更项目经理的情况。

第一步,采购单位经办岗登录后进入“采购执行”→“采购合同管理”→“项目经理变更”菜单,点击【新增】按钮。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选择】按钮,选择对应的合同,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采购单位经办岗选择项目经理,选择无误后,并填写项目经理变更原因,填写无误后,点击【确定】,再点击【提交】。带“*”为必填项,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采购单位审核岗登录后进入“采购执行”→“采购合同管理”→“项目经理变更”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右侧【审核】,选择【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输入审核意见,点击【确定】,审核流程结束。详见下图:

# 第六章 履约验收管理

# 6.1流程介绍

# 6.2履约验收结果录入

项目进行验收后,单位经办岗录入合同基本信息、项目验收情况,上传验收相关报告,提交单位审核岗审核。其中针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需要采购人上传项目经理(负责人)、监理意见等相关资料。若合同基本信息和工程类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信息需要修改,则要撤销合同备案和公示,重新录入该合同公示,发布并备案,然后再录入验收结果。

第一步,采购单位经办岗登录后进入“采购执行”→“履约验收管理”→“履约验收录入”菜单,找到需要验收的项目,点击【验收】。详见下图:

第二步:确认合同基本信息、项目经理信息、主要标的清单、合同支付明细,不可编辑。详见下图:

第三步:录入验收结果。标 * 的都必填。详见下图:

第四步:上传验收报告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点击【上传】。详见下图:

第四步:点击【合同管理】项,可查看合同所有内容,点击图中按钮可查看合同电子档,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详见下图:

# 6.3履约验收结果审核

第一步:采购单位审核岗审核验收结果。采购单位审核岗点击“履约验收管理”→“履约验收审核”,选择对应项目,点击最右边的【审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再点击【确定】。详见下图:

# 第七章 公示管理

公示管理主要是针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的项目,在开展采购活动前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7.1流程介绍

单一来源公示流程

# 7.2单一来源公示编制

第一步:采购单位经办岗登录后进入“采购执行”→“公告管理”→“单一来源公式”菜单,点击【新增】按钮。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选择预算采购项目”按钮,选择所要公示的项目,带“*”为必填项。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采购内容会自动填充,点击“选择供应商”进行供应商选择,点击新增专家手动录入论证专家,带“*”为必填项。(申请理由主要是说明该项目选择单一来源的理由和依据;专家论证意见里面可以写详见附件)。下图所示:

第四步:新增专家,填好后点击【确定】,带“*”为必填项。如下图所示:

第五步:专家论证意见表必填,附件为必传,可上传文件类型:.jpg、.png、.jpeg、.pdf;文件最大限值:2M。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并【提交】。如下图所示:

# 7.3单一来源公示审核和发布

第一步:采购单位审核岗登录后进入“采购执行”→“公告管理”→“单一来源公示”菜单,找到对应项目后点击【审核】按钮。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审核通过”或者“审核不通过”,填写审核意见后,点击【确定】。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监管部门审核后,采购单位经办岗负责人点击【已完结】按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发布】按钮,进行公示发布。如下图所示:

# 7.4单一来源公示撤销

第一步:采购单位经办岗登录系统,进入“公示管理”→“单一来源公示”,点击已处理状态的采购计划,选中需要撤销的单一来源公示,点击【撤销】按钮,填写撤销原因。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采购单位的审核岗进入“公示管理”→“单一来源公示”,对需要撤销的计划进行审核。

第三步:单一来源撤销需要监管部门审核,采购单位的经办/审核岗可进入“单一来源公示”→“已处理”查看单一来源撤销流程,监管部门审核后单一来源撤销流程完成。

# 第八章 采购方式变更

# 8.1流程介绍

标前采购方式变更流程(省级、市州级和经省政府批准具有审核权限的县级)

区县标前采购方式变更流程

标后采购方式变更流程(审核环节流程跟标前一致)

# 8.2标前采购方式变更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在开展采购活动前,需要提交采购方式变更申请,并经主管部门、具有审核权限的财政部门审核。

第一步:采购单位经办岗登录后进入“采购执行”→“采购方式变更”→“标前采购方式变更”菜单,点击【新增】按钮。选择所要变更的项目。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选择预算采购项目】,找到项目点击右侧【选择】,填写“申请理由”和“其他补充事宜”,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按钮完成采购方式变更提交。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采购单位审核岗登录后进入“采购执行”→“采购方式变更”→“标前采购方式变更”菜单,选择所要变更的项目,点击【审核】按钮。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选择“签章”或者“审核不通过”,填写“审核意见”后点击【确定】按钮。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变更签章。采购单位签章岗登录后进入“采购执行”→“采购方式变更”→“标前采购方式变更”菜单,选择所要变更的项目,点击【审核】。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点击【签章】,录入审核意见,点击【确认】。如下图所示:

第五步:插入CA,点击【盖章】,点击【确定】,将印章拖到采购单位意见栏,点击【审核通过】。如下图所示:

不通过该采购方式变更,则选择“审核不通过”,选择退回节点“采购人初审”,填写“审核意见”后,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审核,并将采购项目退回重新编辑申请理由及其他补充事宜。如下图所示:

# 8.3标后采购方式变更

当前采购项目废标/流标后,按照相关采购法规需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的,采购人必须使用【标后采购方式变更】功能进行变更备案后,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变更采购方式】功能方可继续采购。

第一步:采购单位经办岗登录系统,进入→采购执行→采购方式变更→标后采购方式变更,点击【待处理】→点击【新增】,如下如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选择项目】选择需变更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填写“采购方式变更”信息,选择包,申请变更的采购方式,变更情况说明,填写完整以后点击【保存】【提交】即可提交标后采购方式变更申请。

标后采购方式变更复审

第一步:采购单位审核岗登录系统,进入采购执行→采购方式变更→标后采购方式变更,点击【待处理】点击审核,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审核通过】填写审核意见点击【确定】,该采购计划变更进入下一个流程;【审核不通过】填写审核意见点击【确定】,流程退回上一个结点。

注意事项:

1、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还需经主管部门、具有审核权限的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进行。

2、非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时,需在【标后采购方式变更】功能先发布单一来源公示后再发起标后采购方式变更备案流程。

# 第九章 进口产品采购管理

# 9.1流程介绍

省级、市州级

县级采购人

# 9.2编制进口产品采购审批

采购项目中,涉及需要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按照规定报市州以上财政部门审批。其中市、县两级采购人报所属市州财政部门审批,省级单位报财政厅审批。

(注:共享采购的项目模式,单位项目实施形式选择“共享采购”后,可以在【进口产品管理】栏新增后预算采购项目选择“共享采购”,并进行进口产品审批的流程,进口产品审批流程完成后,再进行计划备案流程。)

第一步:采购单位经办岗登录后进入“采购执行”→“进口产品采购管理”→“进口产品采购管理”菜单,点击【新增】按钮。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选择预算采购项目】,选中项目点击右侧的【选择】,补充填写“政策指导方向”、“功能或应用场景”、“申请理由”、“专家论证意见”、“其他补充事宜”等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填写专家信息。在“专家信息”栏点击【新增】,带“*”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必须5个以上专家信息,含有一个法律类专家)。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点击【保存】,点击【提交】。如下图所示:

# 9.3进口产品采购审核

第一步:采购单位审核岗登录后,进入“采购执行”→“进口产品采购管理”→“进口产品采购管理”菜单,找到对应审核项目后,点击【审核】。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选择审核“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填写“审核意见”后,点击【确定】按钮。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签章。采购单位签章岗登录后,进入“采购执行”→“进口产品采购管理”→“进口产品采购管理”菜单,找到对应审核项目后,点击【审核】。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点击【签章】,输入审核意见,点击【确定】。如下图所示:

第五步:插入CA,点击【盖章】,输入CA密码,点击【确认】。如下图所示:

第五步:点击【确定】,将印章拖到主管预算单位意见栏,点击左上角【审核通过】。如下图所示:

若不通过该进口产品采购申请可以将流程退回上一环节。选择“审核不通过”,选择退回节点“采购人初审”,填写“审核意见”后,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审核,并将采购项目退回重新编辑申请理由及其他补充事宜。如下图所示:

# 第十章 监督预警

对可能存在潜在风险的事项,平台将发起预警提示。系统将预警分为红色预警和黄色预警,具体预警规则如下:

步骤一:登录系统后,可在首页监督预警板块,看到当前预警情况。可通过点击【红色预警】和【黄色预警】查看预警详情。详见下图:

步骤二:进入预警详情页后,可选择“按业务展示”或“按风险点展示”,同时可以通过条件按钮,选择展示“全部预警”或“待办预警”。详见下图:

# 第十一章 消息通知

首页下方的消息栏,可以查看系统相关通知信息。点击消息标题,可查看消息详情。

# 第十二章 关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流程

第一步:主管预算单位经办岗进入“采购执行”→“公示管理”→“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第二步:选择对应需要公示的年度后,点击【导入】

第三步:点击【模板下载】,根据下载的Excle补充相应信息后,点击【点击上传】

第四步:完善页面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金额、面向小微采购金额及其占比数据项后,点击【保存】按钮

第五步:主管预算单位审核岗登录进入“采购执行”→“公示管理”→“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选择对应信息点击【审核】

第六步:主管预算单位审核岗选择【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点击确定,不通过时退回到主管预算单位经办岗。

第七步:主管预算单位经办岗到“已完结”中点击发布。

第八步:主管预算单位经办岗在已完成页面找到需要发布的公告,点击【发布】,可在政府采购网“公示信息”→“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执行情况公示”中查看刚才已发布的公告。

若发现公示信息存在问题,可以撤销修改。登录主管预算单位经办岗在已完结页签中找到已发布的公告,点击撤销按钮,并录入撤销原因后点击确定;完成上述操作之后该已发布的公告就完成了撤销操作,同时门户网站会同步将此公告撤销。

注意:

面对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权限只对主管预算单位开放,采购单位线下汇总至主管预算单位进行上报;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不在明细中统计,只填写总额,要求金额不高于预留总计;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金额、面向小微采购金额及其占比,均支持主管预算单位手动录入和修改。

# 第十三章 常见问题解答

1.预算采购项目明细缺失

预算项目编号,预算项目名称,预算项目金额为空的,请反馈市州推广人员。

2. 实施形式确认是否属于政府采购的控制规则

1.采购实施形式为项目采购的项目,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相同品目下采购金额相加,省级和成都市本级在50万元、其他市本级和县(市、区)级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可以走项目采购。

2.采购实施形式为项目采购的项目,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各项品目预算金额满足省级和成都市本级在50万元、其他市本级和县(市、区)级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可以走项目采购。

选择实施形式的适配条件如下:

实施形式 区划范围 规则描述 备注
项目采购 全省通用 一般项目采购:集采目录内品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0元以上 四川省集采目录内,未标注金额的品目: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A3 黑白打印机、A3 彩色打印机、A4 黑白打印机、A4 彩色打印机、票据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乘用车、空调机
一般项目采购:集采目录内品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2万元以上 四川省集采目录内,金额标注为2万元的品目:服务器、基础软件、应用软件、碎纸机、不间断电源、复印纸
一般项目采购:集采目录内品目,指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汇总金额2万元以上 四川省集采目录内,金额标注为2万元的品目:液晶显示器、阴极射线管显示器、等离子显示器
一般项目采购:集采目录内品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 四川省集采目录内,金额标注为5万元的品目:LED显示屏、触控一体机、家用家具
一般项目采购:集采目录内品目,指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汇总金额5万元以上 四川省集采目录内,金额标注为5万元的品目:办公桌、会议桌、茶几、办公椅、桌前椅、会议椅、三人沙发、单人沙发、书柜、文件柜、保密柜
一般项目采购:集采目录内品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20万元以上 四川省集采目录内,金额标注为20万元的品目:电梯
一般项目采购:集采目录内品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上 四川省集采目录内,金额标注为100万元的品目:拆除工程、装修工程、修缮工程、房屋施工、构筑物施工、工地平整和清理、土石方工程、工程排水施工、其他工程准备、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专业施工、安装工、工程设备租赁(带操作员)
省本级和成都市本级 一般项目采购:集采目录内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50万以上走项目采购 四川省集采目录内,金额标注为50万元的品目:云计算服务、网络接入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云计算服务除外)
除省本级、成都市本级外区划 一般项目采购:集采目录内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30万以上走项目采购 四川省集采目录内,金额标注为30万元的品目:云计算服务、网络接入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云计算服务除外)
省本级和成都市本级 一般项目采购:集采目录外服务及货物类品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50万以上 会议服务除外
除省本级、成都市本级外区划 一般项目采购:集采目录外服务及货物类品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30万以上 会议服务除外
定点采购 全省通用 定点采购:车辆维修与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财产保险服务不限金额
省本级 定点采购:车辆维修与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财产保险服务不限金额 云计算服务无限额走定点采购,仅限省本级
省本级和成都市本级 定点采购:会议服务50万元以上
除省本级、成都市本级外区划 定点采购:会议服务30万元以上
工程招标 全省通用 工程招标: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400万元以上,C11010000 工程勘探服务、C11020000 工程设计服务、C20020600 工程监理服务,100万元以上
合同续签 全省通用 合同续签:只有服务类品目适用 一年一签,最多三年
进口机电产品采购 全省通用 常用于医疗进口机电产品,不限额
签订补充合同 全省通用 不限金额、品目
共享采购 全省通用 不限金额、品目

重要提醒

3.采购需求编制变更(具体操作详见3.6)

采购单位需要变更采购需求编制,需要此采购项目无在途流程(计划前置审批流程、采购计划管理流程)。采购单位已计划备案,采购单位需要走计划撤销流程(具体操作详见4.3);采购单位在计划前置审批流程(单一来源公示、进口产品审批、标前采购方式变更)中,可以选择撤回相关流程后删除,或者走完相应流程后再变更采购需求编制。

4.采购需求审查变更

采购单位变更采购需求审查,需要先变更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需求编制变更流程完结后,系统会自动撤销原先项目的采购需求审查内容。

5.预算采购方式、项目采购实施计划中的采购方式

预算采购方式是系统通过采购金额或采购明细中预算金额是否超过公开招标限额,自动判断采购方式是公开招标还是非公开招标(注:工程类品目不论金额,预算采购方式为非公开招标),货物或服务类品目项目采购金额或采购明细中预算金额达到400万,系统默认为公开招标;项目采购实施计划中的采购方式为采购项目实际选择的采购方式,系统默认为公开招标的项目走非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时,则需要做标前采购方式变更。

6. 网上竞价、商场直购、定点采购、批量集采录入原则

网上竞价、商场直购、定点采购、批量集采,只能录制一条明细。批量集采,按照配置标准,一个标准报一个采购项目,比如空调1P和1.5P要分开报,一条明细。数量单价必须按照配置标准的单价来报。

7.意向公开日期

项目采购都要做采购意向公开,意向公开的30天(采购意向—代理机构发采购公告或者采购邀请的时间段为30天)系统没有强制控制。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因预算单位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8. 工程招标

其他建筑工程(B99000000)、工程勘探服务(C11010000)、工程设计服务(C11020000)、工程监理服务(C20020600)400万元以上,实施形式确认选择工程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