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交易手册(线下交易)

注:本手册说明及截图可能会与系统实际存在差别,请以系统实际操作要求为准。

最后编制日期:2023年11月1日

电子交易总体流程图

总体业务流程图(线下交易模式)

适用场景:

1.在采购一体化平台试运行期间,选择线下交易模式的试点项目。试运行结束后,将视情况关闭线下交易模式。

2.各地需使用自有项目化电子交易系统开展采购活动的项目。

试运行期间,选择线下交易模式的项目,需在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上传采购文件、发布公告信息、抽取供应商(如有)、抽取评审专家、录入合同信息等操作。

# 第一章 项目创建

# 1.1项目创建流程图

# 1.2项目计划受理

前提条件:采购人已下达计划

操作角色:单位管理员

基本功能:代理机构受理采购单位下达的采购计划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计划管理】→【计划受理】,找到相应计划,点击最右边的【接收】

步骤二:在意见中选择【同意】或【退回】,输入内容,点击【提交】。

# 1.3选择采购执行方式

前提条件:代理机构已接收计划

操作角色:单位管理员

基本功能:为计划选择采购执行方式。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待办任务】选择当前步骤为“采购执行方式”的数据,点击【办理】

联合采购管理

加入联合采购项目:将该计划加入联合采购项目与其他需求相对统一的采购计划共同采购。

若代理机构需要进行联合采购,则必须创建新的项目,将需要联合采购的计划加入到项目中进行联合采购。

步骤二:创建联合采购项目

方式一:选择【加入联合采购项目】-【新建】-【确认跳转】

方式二:在【项目创建】-【联合采购管理】-【新增】项目

步骤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模式

模式一:部门集采

由主管部门牵头,纵向(同)体系内的采购人采购参数、配置相同标的 的项目。例如:被服、空调机、加油服务等

模式二:简易模式

其他复杂适宜通过简易流程完成的项目。

模式三:合项模式

同一采购单位下达的多个采购同类型标的的采购计划进行合并采购的项 目。 由代理机构主导,将同一采购单位分别委托至该代理机构的多个同类型 标的的采购计划合并为一个采购项目。

模式四:批量集采模式

计划下达后,需要进入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过程,采购方式统一为公 开招标,组织形式统一为政府集中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完成合同后推送执行 平台。

步骤四:填写项目名称、【选择】牵头单、填写采购单位描述、【选择】计划合并方式。

步骤五:填写完成之后点击【提交】-【确定】,完成项目创建。

步骤六:点击【编辑】可对该项目内容进行重新修改

步骤七:点击【返回】即可跳转到新增项目界面在【联合采购管理】可以看到新创建的项目,并且项目显示征集中

步骤八:在待办中找到选择执行方式的项目,选择【加入联合采购项目】-【加入】

步骤九:选择刚才创建的项目,点击【确定】

步骤十:点击【提交】-【确定】

步骤十一:将所有需要加入联合采购的项目加入完成之后,在【项目创建】-【联合采购管理】里面找到计划已加入的项目,点击【详情】

步骤十二:若需要对加入的计划进行操作

计划信息:查看当前计划的详细信息

修改关联项目:将本计划关联到其他的联合采购项目中

退出联合采购:将本计划退出当前联合采购项目

步骤十三:可以看到多个计划加入到联合采购的项目中,点击【去立项】

步骤十四:系统会自动获取项目相关信息,也可以手动对项目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和填写。

注:可修改的内容有:计划名称、计划编号、实施形式、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项目性质、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若未填写完成,可选择【暂存】

若已填写完成,点击【完成立项】

采用联合采购的项目,在完成立项之后在【代办任务】找到对应的项目,进行项目的建标分包。

非联合采购项目:按照正常方式,一个计划为一个项目进行采购。

步骤一:选择计划的执行方式,默认为“非联合采购项目”,选择完毕后点击【提交】

步骤三:输入备注内容,点击【确定】,完成执行方式选择

# 1.4分配项目负责人

前提条件:已完成执行方式确定

操作角色:管理员

基本功能:为采购单位推过来的计划分配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菜单【代理机构管理】→【机构信息维护】→【专职人员】,点击“新增专职人员”按钮,完善专职人员信息录入。

步骤二:进入菜单【代理机构管理】→【内部用户管理】→【用户管理】,点击“新增代理机构用户”按钮或者修改按钮,录入专职人员身份证号码,完善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用户绑定操作。

步骤三:进入菜单【电子交易】→【项目创建】→【设置项目负责人】,找到当前步骤为“设置负责人”的数据,点击【办理】

步骤四:选择【项目负责人】→【分配项目经办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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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五:录入“备注”,点击【确定】。

# 1.5确认交易模式

前提条件:代理机构已分配项目负责人

操作角色:项目经办人

基本功能:代理机构进行项目立项

操作步骤:

步骤一:在【待办任务】里找到对应确认交易模式的项目,点击【办理】。

步骤二:编制“项目名称”,选择“项目交易模式”和输入“内部编码”后,点击【提交】

注: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可自行修改,交易模式选择线上/线下,如果代理机构要做内控制度可填写内部编码

注:项目名称不能包含单位名称;针对PPP项目,项目交易模式只能选择线下交易。

步骤三:录入“备注”,点击【确定】

# 1.6签订委托协议

前提条件:采购人编制并盖章委托协议

操作角色:项目经办人

基本功能:与采购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协议不合理可退回采购单位重新修改和签订。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待办任务】。选中“当前步骤”为“代理机构受理确认”的数据,点击【办理】

步骤二:将带有单位公章的CA插入电脑机箱USB口,点击【签章】CA签章

步骤三:点击【盖章】,输入CA密码。

步骤四:签章完毕后,点击页面上方的【提交】按钮。

步骤五:在备注中录入备注信息后,点击【确定】。完成委托协议的确认。

# 1.7创建采购项目

前提条件:代理机构确认委托协议

操作角色:项目经办人

基本功能:代理机构创建采购项目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待办任务】选中当前步骤为“建标分包-简易版”的数据,点击【办理】

注:建标分包环节可修改的内容有:

项目流程:可以选择【供应商征集方式】。

商务要求: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合同履约期限】。

步骤二:在“采购内容及分包”模块中,可点击【查看】按钮查看分包及标的明细信息

步骤三:在“项目流程”模块中,点击【编辑】,选择供应商征集方式后点击【确认】

供应商征集方式分为:公告征集、书面推荐、供应商库随机抽取、资格预审四种方式。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工程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内各级依法不进行招标投标、采取竞争性谈判或者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工程,采购预算在400万元以下的,原则上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采购预算在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或者供应商库中满足项目资格条件供应商不足6家的,可以选择《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二条、《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六条规定的其他方式邀请供应商。

资格预审仅限于有特殊资质要求(供应商库暂无该资质或者同一项目需要多个资质的情况)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和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PPP项目。

除了工程类磋商或工程类谈判项目、PPP项目,公开公告征集形式以外,其他都可以使用书面推荐的征集方式。

选择公告征集的项目,线下交易流程中,供应商需要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完成线下投标。

选择供应商库随机抽取的项目,线下交易流程中,供应商需要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完成线下投标。供应商必须收到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的邀请书以后,才能按照邀请书的要求去获取采购文件。同时获取的主体必须是被邀请供应商(不能转让),获取的途径和要求按照邀请书的规定来。

选择书面推荐的项目,线下交易流程中,供应商需要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完成线下投标。书面推荐的项目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线下发送邀请书,并告知供应商注册进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和获取采购文件的途径和要求。

步骤四:在商务要求的“联合体投标”模块中,点击【编辑】,选择“是”或“否”后,点击【确定】。

步骤五:在商务要求的“合同履约期限”模块中,点击【编辑】,填写合同履约期限,点击【确定】。

步骤六:确认所有内容全部填写完成后,点击【办理】。

步骤七:确认所有内容全部填写完成后,点击【办理】。

# 第二章 采购邀请

# 2.1 采购公告邀请(资格预审)

# 2.1.1采购公告

选择公告征集的项目,线下交易流程中,供应商需要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线下投标。

2.1.1.1起草采购公告

前提条件:代理机构已完成项目创建,并且征集方式为公告征集

提示:如采取资格预审公告邀请供应商的项目,确定被邀请供应商后,直接线下向供应商发出采购邀请,无需再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完成后直接发布结果公告。

操作角色:代理机构

基本功能:起草采购公告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线下交易模式】→【采购公告】选择本次开展的采购项目,点击【办理】。

步骤二:编制起草公告,选择左侧【招标文件】,点击招标文件【编辑】

步骤三:选择【采购文件】,点击【上传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必须在系统上传,上传完成之后系统将文件自动显示在列表中,点击【查看】可查看采购文件详情

步骤四: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必须是在线上获取

获取时间为: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获取途径为: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步骤五:针对公告中的标上红色感叹号的要素内容进行补充后,点击【提交】。

步骤六:生成公告核对内容无误后,点击【提交】。

步骤七:输入备注后,点击【确定】。

2.1.1.2确认采购公告

前提条件:代理机构起草采购公告

操作角色:代理机构

基本功能:确认采购公告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线下交易模式】→【采购公告】选择本次开展的采购项目,点击【办理】。

步骤二:核实公告内容无误后,点击【审核】

步骤三:输入备注后,点击【确定】,完成公告审核。

2.1.1.3发布采购公告

前提条件:同级监管审核通过采购公告

操作角色:代理机构

基本功能:发布采购公告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线下交易模式】→【采购公告】选择本次开展的采购项目,点击【办理】。

步骤二:核对内容无误后,点击【发布】或发现问题后点击【退回】(重新生成采购公告)

步骤三:点击【确定】,发布采购公告

** 2.1.2资格预审**

适用于有特殊资质要求(供应商库暂无该资质或者同一项目需要多个资质的情况)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和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PPP项目。现阶段资格预审项目仅支持线下交易模式,符合前述条件的由采购人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备,由同级财政部门协调本地推广人员开放资格预审公告和结果公告录入权限(PPP项目可自行选择资格预审公告)。

如采取资格预审公告邀请供应商的项目,确定被邀请供应商后,非PPP项目的资格预审直接线下向供应商发出采购邀请,无需再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完成后直接发布结果公告。

PPP项目发布了资格预审公告后,资格预审结束后在系统进行资格预审结果录入;结果录入完成后可在系统发布资格预审结果公告、采购公告、预中标公告以及中标公告,具体步骤详见后续步骤。

注:选择资格预审的项目,线下交易流程中,供应商需要在线下获取采购文件并完成线下投标。

2.1.2.1 起草资格预审公告

前提条件:代理机构已完成项目创建,建标分包的时候选择资格预审

操作角色:代理机构

基本功能:起草资格预审公告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线下交易模式】-【资格预审公告】,在“待办理”状态下找到要进行起草资格预审公告的数据,点击【办理】。

步骤二:对红色感叹号标识的信息项进行补充完善,核实内容无误后点击【提交】。

步骤三:输入备注后,点击【确认】。

2.1.2.2审核资格预审公告

前提条件:起草完成资格预审公告

操作角色:代理机构

基本功能:起草资格预审公告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线下交易模式】-【资格预审公告】,找到当前环节为“审核资格预审公告”的数据,点击【办理】。

步骤二:核实内容无误后,点击【审批】

步骤三:点击【确认】,确认审核

步骤四:输入备注后,点击【确定】

2.1.2.3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前提条件:同级监管审核通过资格预审公告

操作角色:代理机构

基本功能: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线下交易模式】-【资格预审公告】,找到“当前环节”为“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数据,点击【办理】。

步骤二:核实内容无误后,点击【发布】

步骤三:点击【确认】。

# 2.2 供应商库随机抽取

选择供应商库随机抽取的项目,线下交易流程中,供应商需要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完成线下投标。供应商必须收到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的邀请书后,按照邀请书的要求去获取采购文件。同时获取的主体必须是被邀请供应商(不能转让),获取的途径和要求按照邀请书的规定来。供应商征集方式是随机抽取的业务流程为:【建标分包】->【投标邀请编制】->【抽取供应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前提条件:代理机构已完成项目创建,并且征集方式为:供应商库随机抽取。

操作角色:采购经办人

基本功能:完成供应商库随机抽取方式的供应商邀请操作。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工程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内各级依法不进行招标投标、采取竞争性谈判或者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工程,采购预算在400万元以下的,原则上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采购预算在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或者供应商库中满足项目资格条件供应商不足6家的,可以选择《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二条、《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六条规定的其他方式邀请供应商。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线下交易模式】→【供应商邀请】,选择本次开展的采购项目,点击【办理】。

步骤二:在右侧位置,点击【编辑】编辑项目时间设置 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步骤三:按包完成抽取信息设置,点击【编辑】,进入抽取信息设置界面完成以下信息:

1.拟邀请供应商数量;

2.确认参与随机抽取截止时间;

3.项目所在地;

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5.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6.供应商特殊资格条件;

7.有无回避信息;

注意:随机抽取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不得少于3家,供应商库中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数量达到拟邀请供应商数量的两倍,才能提交抽取申请;未达到两倍的,修改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后重新提交抽取申请;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抽取申请至供应商确认参与随机抽取的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确认参与随机抽取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终止抽取或者修改抽取条件重新提交抽取申请。

步骤四:完成项目时间信息、抽取信息点击右上角【发送】/【确认】后,前往供应商库进行供应商抽取;

抽取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向抽中的供应商发送投标邀请。抽中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段内获取采购文件后,线下进行线下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投标操作。

# 2.3 书面推荐

选择书面推荐的项目,线下交易流程中,供应商需要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完成线下投标。书面推荐的项目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线下发送邀请书,并告知供应商注册进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和获取采购文件的途径和要求。供应商征集方式是随机抽取和书面推荐的业务流程为:【建标分包】->【投标邀请编制】->【抽取供应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前提条件:建标分包环节选择书面推荐

操作角色:代理机构

基本功能:书面推荐的形式邀请供应商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线下交易模式】→【供应商邀请】,选择本次开展的采购项目,点击【办理】。

步骤二:在右侧位置,点击【编辑】编辑项目时间设置 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步骤三:在右侧位置,点击【上传】上传采购文件,上传完成后点击【确定】。

步骤四:点击【添加供应商】从供应商库选择需要推荐的供应商

步骤五:添加完供应商后,点击【发送】,可将结果发送到供应商,供应商进行项目的应标。

# 2.4 采购变更

2.4.1资格预审更正公告

前提条件:代理机构已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操作角色:代理机构

基本功能:对资格预审公告进行更正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线下交易模式】,选择菜单【资格预审更正公告】→【待办理】,找到对应的项目点击【办理】

步骤二:根据实际情况更改公告内容,上传附件,更改之后会将更改后的结果显示在公告中

步骤三:点击【提交】→【确定】

步骤四:在【资格预审更正公告】中【待办理】-【办理】

步骤五:点击【审核】-【确定】

步骤六:等同级监管审核通过之后,在【资格预审更正公告】-【待办理】,找到对应的项目,点击【办理】

步骤七:点击【发布】即可发布到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门户

注:公告的时间只会在发布公告的时候显示,其他环节不显示公告发布日期

2.4.2起草采购变更公告

前提条件:已发送采购公告的项目

操作角色:代理机构

基本功能:起草采购变更公告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线下交易模式】→【采购更正】选择要进行变更的采购公告,点击【办理】。

步骤二:针对要变更的内容信息进行编辑后,点击【生成公告】

注意:如果是要修改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一定要在系统进行选择,进行选择过后时间才会生效。如下图

步骤三: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

步骤四:输入备注后点击【确定】

2.4.3发布采购变更公告

前提条件:同级监管审核通过采购变更公告

操作角色:代理机构

基本功能:发布采购变更公告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线下交易模式】→【采购更正】选择要进行变更的采购公告,点击【办理】。

步骤二:核对内容无误后,点击【发布】或发现问题后点击【退回】(重新生成采购公告)。

步骤三:点击【确定】,发布采购公告

2.4.4 投标邀请更正

前提条件:对供应商已发送投标邀请

操作角色:代理机构

基本功能:更正投标邀请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线下交易模式】→【采购更正】选择需要进行变更邀请的项目,点击【办理】。

注:可更正的内容有:获取采购文件的起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采购文件。

步骤二:点击【编辑】进行采购项目时间设置。

步骤三: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成采购文件的起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开标地点,填写完后之后点击【确定】。

注意:如果是要修改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一定要在系统进行选择,进行选择过后时间才会生效。如下图

步骤四:编辑更正的信息,点击【编辑】,选择【更正事项】、填写【更正原因】、填写【更正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步骤五:若要更改采购文件,点击【删除】,重新【上传】采购文件。

步骤六:点击【上传】,点击【选取上传文件】,上传完成之后点击【确定】

注:只能上传doc、docx、pdf、rar、zip文件,且不能超过500M。

步骤七:更改完成之后点击【发送】,发送成功后供应商即可收到通知。

2.4.5 书面推荐更正

前提条件:对供应商已发送书面推荐

操作角色:代理机构

基本功能:更正书面推荐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线下交易模式】→【采购更正】选择需要更正书面推荐的项目,点击【办理】。

注:可更正的内容有:获取采购文件的起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采购文件。

步骤二:点击【编辑】进行采购项目时间设置。

步骤三: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成采购文件的起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开标地点,填写完后之后点击【确定】。

注意:如果是要修改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一定要在系统进行选择,进行选择过后时间才会生效。如下图

步骤四:编辑更正的信息,点击【编辑】,选择【更正事项】、填写【更正原因】、填写【更正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步骤五:若要更改采购文件,点击【删除】,重新【上传】采购文件。

步骤六:点击【上传】,点击【选取上传文件】,上传完成之后点击【确定】

注:只能上传doc、docx、pdf、rar、zip文件,且不能超过500M。

步骤七:更改完成之后点击【发送】,发送成功后供应商即可收到通知。

# 第三章 资格预审

本章节目前只支持PPP项目操作

# 3.1 资格预审结果录入

前提条件:资格预审项目在线下已完成资格预审

操作角色:代理机构

基本功能:对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录入

3.1.1 资格预审成功

操作步骤:

步骤一:在线下交易模式里点击【资格预审结果名单录入】,选择【待办理】,找到对应的项目点击右侧【办理】按钮。

注意:开启资格预审结果录入环节后不允许发布资格预审变更公告

步骤二:选择预审评审结果,“是否发布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再根据资格预审情况对预审结果进行选择,资格预审成功则选择成功。(多包的项目可在此页按包进行选择)

步骤三:设置拟邀请供应商家数(此处同步资格预审公告选择的邀请家数)。PPP项目应当邀请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步骤四:新增所有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系统支持输入供应商信息或直接选择供应商;点击新增,点击选择供应商后找到对应供应商后点击确定或者直接输入供应商信息点击确定。此处建议直接选择供应商。

步骤五:上传对应附件信息(若有)

步骤六:该环节步骤完成后点击【提交】

PPP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录入提交后, “是否发布资格预审结果公告”选择“是”的,前往“资格预审结果公告”菜单中,发布资格预审结果公告,选择“否”的,前往“采购公告”菜单中,发布采购公告。

3.1.2 资格预审失败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线下交易模式里点击【资格预审结果名单录入】,选择【待办理】,找到对应的项目点击右侧【办理】按钮。

注意:开启资格预审结果录入环节后不允许发布资格预审变更公告

第二步 选择预审评审结果,“是否发布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再根据资格预审情况对预审结果进行选择,资格预审失败则选择失败,再输入失败原因。(多包的项目可在此页按包进行选择)

第三步:资格预审失败后,不进行重新资格预审可邀请供应商进入后续的项目采购环节,点击新增,找到对应的供应商后点击确定。

第四步:添加完参与后续环节供应商信息并核实无误有点击右上角【提交】

PPP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录入提交后,前往“资格预审结果公告”菜单中,发布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 3.2 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前提条件:完成资格预审结果录入

操作角色:代理机构

基本功能:针对PPP项目,发布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操作步骤:

步骤一:点击【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带办理】找到对应的PPP项目,点击【办理】

步骤二:输入该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包含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名称、评审情况等);再输入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名单;最后上传公告附件(若有)。

步骤三:核实公告信息无误有,点击提交;提交后,由代理审核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再由同级监管再审核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后,最后由代理发布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可参考采购公告流程)

# 3.3 采购公告

前提条件:完成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操作角色:代理机构

基本功能:针对PPP项目,发布采购公告

操作步骤:

步骤一:点击【采购公告】—【带办理】找到对应的PPP项目,点击【办理】

步骤二:上传PPP项目招标文件;点击左侧目录【招标文件】,点击对应【编辑】,点击【采购文件】再点击【上传文件】按钮进行项目招标文件上传。

步骤三: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开标地点以及其他补充事宜的内容填写。

步骤四:上传公告附件(采购需求)

步骤五:核实公告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步骤六:公告起草提交后,代理审核采购公告,再由同级监管审核采购公告,最后代理发布采购公告。【该流程与非PPP项目发布采购公告一致,PPP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资格预审结果录入环节邀请的供应商需要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完成线下投标】

采购公告发布后,系统会在供应商端信息通知菜单向抽中的供应商发出获取采购文件通知,供应商在系统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后,线下进行项目评审,完成项目评审后代理进行采购结果录入。

# 第四章 中标(成交)管理

# 4.1采购结果录入

前提条件:线下项目已经完成项目评审

操作角色:代理机构

基本功能:线下项目将评审结果录入系统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线下交易模式】→【采购结果录入】

选择要进行起草中标结果公告的项目,点击【录入】。

步骤二: 采购结果选择成交/废标

方式一:若此项目只有单个供应商

成交结果排序:点击【新增】在“新增中标推荐候选人”模块中,录入“供应商、中标(成交)状态、是否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投标报价”后点击【确定】

方式二:若此项目为联合体应标项目,在系统中可自行添加联合体应标的供应商

成交结果排序:点击【新增】在“新增中标推荐候选人”模块中,录入“供应商、中标(成交)状态、是否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投标报价”,是否为联合体投标选择【是】,点击【新增】

选择供应商,也可以进行搜索,添加完成之后点击【确定】

步骤三:选择供应商时必须选择中标/成交人和中标/成交候选人。

步骤四:在“成交结果排序”模块中,点击【标的明细】

步骤五:完成标的明细后,点击【确定】

步骤六:录入的标的明细金额与最终报价金额保持一致。

步骤七:代理机构可对成交结果的供应商进行操作

标的明细:可对供应商成交的标的明细进行修改。

编辑:对选择的供应商“中标(成交)状态、是否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投标报价”进行修改。

删除:删除选择的供应商。

上/下移:调整供应商在系统中显示的顺序。

步骤八:录入完供应商后,系统会自动将供应商的评审信息添加到“供应商评审情况”列表中

步骤九:点击【录入】,选择对应的供应商

注:录入的无效供应商会显示在“无效供应商”列表中,也可对其进行【编辑】

步骤十:点击【编辑】,录入供应商评审环节的对应分数。

注:无效供应商需要选择“无效投标环节”,录入“无效投标理由”。

步骤十一:代理机构可自行设置评审环节的评审项以及评审分值,点击【设置】

步骤十二:对列名称、列分值进行“编辑、删除”,点击【添加】可新增新的列名称以及列分值,添加完成之后点击【确定】。

步骤十三:供应商录入评审完成之后,点击【生成文件】,系统自动生成评审结果附件。

步骤十四:评审专家及意见,点击【新增】。

步骤十五:在“新增评审专家”模块中,录入“专家类型、评审专家意见”后,点击【确认】。

步骤十六: 在附件模块中,选择附件类型并【上传附件】,选择【文件类别】,点击【上传附件】,完成上传之后点击【确定】。

注: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b,支持扩展名: ofd、pdf、jpg、png、jpeg、gif、psd、bmp、doc、docx、xls、xlsx、rar、wps、zip、dwg、dxf、dwt。

步骤十七:信息录入完成之后点击【提交】完成采购结果录入。

步骤十八:若要对已提交的项目进行修改,并且没有发布中标公告之前,可以在菜单【线下交易模式】-【采购结果录入】-【已完成】找到对应的项目,点击【重新录入】

注:若只需要查看录入的采购结果,点击【详情】查看内容。

方式二:废标(终止采购)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线下交易模式】→【采购结果录入】

选择要进行起草中标结果公告的项目,点击【录入】。

步骤二:选择“采购结果”为废标,录入“废标原因”

步骤三:录入专家信息,点击【确定】

步骤三: 在附件模块中,选择附件类型并【上传附件】,选择【文件类别】,点击【上传附件】,完成上传之后点击【确定】。

注: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b,支持扩展名: ofd、pdf、jpg、png、jpeg、gif、psd、bmp、doc、docx、xls、xlsx、rar、wps、zip、dwg、dxf、dwt。

步骤四:录入完成项目信息后点击【提交】

# 4.2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只有PPP项目发布)

前提条件:PPP项目采购结果已录入

操作角色:代理机构

基本功能:针对PPP项目,发布预中标候选人公示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线下交易模式】→【起草中标候选人公示】→【待办】找到对应的PPP项目,点击【办理】。

步骤二:完成公示内容的公示开始时间、公示结束时间、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其他公示内容。

步骤三:上传响应文件及其有关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拟定的项目合同文本,选择附件类型,点击【上传文件】后,选择本地文件进行上传。

步骤四:公示内容填写完成后,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若发现公示内容的评审情况部分信息有误,需点击【撤回】按钮后,在采购结果录入环节重新录入结果再提交起草预中标候选人公示。

步骤五:公示起草提交后,代理审核中标候选人公示,再由同级监管审核中标候选人公示,最后由代理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注意: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若需要更新公示内容,可再次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再次发布时,公告次数系统会自动生成;若需要修改采购结果信息,可重新进行采购结果录入进行调整,在结果录入调整好后输入变更原因在提交,提交后重新起草预中标候选人公示;

# 4.3中标(成交)公告

前提条件:采购结果录入已完成

操作角色:代理机构

基本功能:发布采购中标公告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线下交易模式】→【中标公告】,点击【办理】。

步骤二:选择可起草的公告,点击【确定】。

步骤三:补充的内容有:其他补充事宜、其他。

步骤四:填写内容无误后,点击【提交】,若不起草公告则点击【撤回】。

步骤五:起草提交之后,在菜单【中标公告】选择项目,点击【办理】,对项目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点击【审核】

步骤六:审核提交后等监管进行公告的审核,同级监管审核完成后,在菜单【中标公告】-【待办理】中选择对应的项目,点击【办理】,确认无误后点击【发布】

# 4.4废标(终止)公告

前提条件:采购结果录入已完成,并且项目为已废标

操作角色:代理机构

基本功能:发布废标(终止)公告

操作步骤:

菜单【线下交易模式】-【废标(终止)公告】-【待办理】找到对应的项目,点击【办理】

注:具体步骤可参考中标公告

# 4.5结果更正公告

前提条件:已发布采购中标公告

操作角色:代理机构

基本功能:起草结果更正公告

操作步骤: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线下交易模式】→【结果更正公告】选择要进行变更的结果公告,点击【办理】。

步骤二:选择需要修改的节点后,点击【确定】

注:起草中标更正公告:对采购公告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可修改的内容有:公告标题、其他补充事宜、采购人信息、代理机构信息、公告附件、是否推送门户、开标时间、定标时间)

修改评审结果:实质性的修改,对评审结果进行修改(可修改的内容同“采购结果录入”录入的内容一致)

4.5.1起草中标更正公告

选择【起草中标更正公告】

注:启动结果变更后将无法撤回,点击【确定】

步骤三:修改相关的基本信息,选择【更正信息】,填写【更正原因】,点击【提交】。

【撤回】:撤回后若重新起草变更,则需继续选择需要修改的节点

【返回】:可退出当前界面

步骤四:若非实质性的变动,只需要【发布】中标(成交)变更公告即可。

4.5.2修改评审结果

前提条件:已发布采购中标公告

操作角色:代理机构

基本功能:采购公告修改评审结果

操作步骤:

选择【修改评审结果】

注:启动结果变更后将无法撤回,点击【确定】

步骤一:修改结果录入的信息,必须录入【变更原因】,修改完成之后点击【提交】

注:修改的内容同“采购结果录入”的信息一致,具体详见“第五章第一节”描述。

步骤二:在【结果更正公告】-【待办理】找到对应的项目,查看到当前环节,点击【办理】

步骤三:审核无误之后点击【提交】

【撤回】:撤回后若重新起草变更,则需继续选择需要修改的节点

【返回】:可退出当前界面

步骤四:在【结果更正公告】-【待办理】找到对应的项目,查看到当前环节,点击【办理】

步骤五:审核无误之后点击【审核】

【退回】:将项目退回到起草更正环节

【返回】:退出当前界面,项目还在审核阶段

步骤六:审核通过之后,项目推送到同级监管审核,并且在【待办理】可以查看项目【详情】和【流程】

步骤七:可在【流程】中看到整个项目所处的环节

步骤八:监管审核通过之后,在菜单【结果更正公告】-【待办理】,找到对应的项目,点击【办理】

步骤九:确认完成之后点击【发布】,若需对公告重新修改需点击【退回】

# 4.6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前提条件:废标(终止)公告发布完成

操作角色:1.3步骤设置的项目经办人

基本功能:重新组织招标、变更采购方式、终止采购。

菜单:【电子交易】→【采购结果管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6.1 重新组织招标

操作说明: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采购结果管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点击【办理】

步骤二:选择【重新组织招标】后,点击【提交】

步骤二:选择流程和变更原因后,点击【确定】(线下交易模式项目重招流程只能选择建表分包环节)

步骤三:进入菜单【电子交易】→【待办事项】

步骤四:此时该项目进入下一次的采购活动,对应的环节为“建表分包-简易版”。后续操作请参照正常流程的创建采购项目步骤操作(手册1.7步骤)。

4.6.2 变更采购方式

操作说明: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采购结果管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点击【办理】

步骤二:选择【变更采购方式】后,勾选对应的包,再点击【发起】,发起后若不变更采购方式,未进行变更前可点击【撤销】

步骤二:发起变更采购方式申请之后,将由采购单位在执行系统对此项目进行标后采购方式变更,标后采购方式变更流程走完后代理进入步骤二界面,选择【变更采购方式】,点击【变更】。

步骤三:选择对应流程,选择后点击【确定】。

步骤四:此时该项目进入下一次的采购活动,对应的环节为“建标分包环节(项目创建)”,“建标分包”环节操作完成后直接进入起草采购公告/邀请环节。后续操作请参照正常流程的起草采购公告/邀请章节。

4.6.3 终止采购

操作说明: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采购结果管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点击【办理】

步骤二:选择【终止采购】后,勾选对应的包,再点击【发起】,发起后若不终止采购,未进行终止前可点击【撤销】

步骤三:发起终止采购后,联系本地推广人员进行处理。(终止采购目前只能按项目终止)

# 第五章 抽取供应商

抽取供应商流程图

抽取供应商范围:建设工程类供应商可以参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随机抽取邀请供应商的业务活动,参与确认的供应商需要满足代理机构在发布随机抽取时设定的各项项目要求,例如品目、项目所在区域、企业及项目经理(负责人)资质等。

项目中项目经理(负责人)的绑定与解绑规则: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随机抽取邀请的,需在确认参与时选取一位满足项目资质要求的项目经理(负责人)进行绑定。供应商后续参与随机抽取未抽中的、参与采购活动未成交的或成交后验收完成的,系统将在相应环节结束自动予以解绑。

# 5.1抽取供应商

前提条件:完成投标邀请后

操作角色:1.3步骤设置的项目经办人

基本功能:完成供应商抽取操作。

项目分包时选择供应商方式为“供应商库随机抽取”的项目才进行此项操作。

步骤一:返回工作台,点【供应商抽取】。

步骤二:点【新增】,选择对应的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编号,分包名称检索),点击【确认选择】。

抽取申请【确认选择】之前,如需对抽取资格条件进行调整的,可选择项目后,点击【退回】,退回至交易系统的投标邀请界面重新维护抽取条件。

步骤三:在创建抽取申请表中,生成邀请书,进入签章环节,签章后点【确定】,然后点击【提交】。

# 5.2 查看供应商抽取结果

前提条件:供应商库抽取后

操作角色:1.3步骤设置的项目经办人

基本功能:查看供应商库抽取结果。

项目分包时选择供应商方式为“供应商库随机抽取”的项目,完成抽取后,可以查看抽取结果。

步骤一:回到工作台,进入【电子交易】系统,线下交易模式点击【供应商邀请】菜单,点击【已办理】选择对应的项目,点击【详情】。

抽取记录菜单可查看历史抽取情况,包括以下情况:

抽取成功时,显示抽取成功,并展示抽中的供应商(加密的);

库内符合抽取条件的供应商不足6家时,抽取失败。备注栏显示库内符合抽取条件的供应商不足6家,本次抽取终止,可以依法选择其他方式邀请供应商,并返回抽取结果证明,可下载查看;

确认参与随机抽取的供应商不足6家时,备注栏显示确认参与随机抽取的供应商不足6家,本次抽取终止,可以依法选择其他方式邀请供应商,并返回抽取结果证明,可下载查看;

终止/重新抽取时/抽取失败/未进行抽取等情况下,需要变更抽取条件,则需要点击【终止】退回到投标邀请的界面,重新编辑相应设置后再次提交抽取信息!

# 5.3 终止/重新抽取供应商

前提条件:已发抽取申请,待供应商确认阶段(未到确认参与随机抽取截⽌时间)

操作角色:1.3步骤设置的项目经办人

基本功能:完成供应商库抽取暂停和终止操作。

步骤一:回到工作台,进入【供应商库】系统,点击【待供应商确认】功能,选择对应的项目,点击【终止抽取】。

步骤二:填写相应的终止理由。

步骤三:回到【电子交易】,按照2.2的流程重新维护抽取条件,并按照抽取流程重新抽取供应商。

# 5.4 抽取完成作废

前提条件:供应商抽取完成且已发投标邀请,未到开标时间

操作角色:1.3步骤设置的项目经办人

基本功能:完成供应商库抽取后,项目作废并通知供应商

步骤一:进入菜单【电子交易】→线下交易模式中【供应商邀请】→【取消采购任务】,点击【取消采购】选择项目点击【办理】

步骤二:将终止原因、其他补充事宜信息进行完善,点击【提交】。起草提交之后,在菜单【取消采购】选择项目,点击【办理】,对项目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点击【审核】

步骤三:审核提交后待同级监管进行公告的审核,同级监管审核完成后,在菜单【待办任务】中选择对应的项目,点击【办理】,确认无误后点击【发布】

发布完成后,供应商在【电子交易】-【消息通知】,查看“项目终止提醒”:

# 第六章 专家库抽取专家

抽取流程图

由采购单位填写抽取申请表提交至监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抽取专家,并电话通知专家确认是否参与评审,直到确认参与的专家数达到需求数量系统停止抽取。若抽取专家的项目需要进入采购一体化电子交易系统,则在新增页面完善项目信息时请在【选择】中去选择项目,系统会自动填充相关项目信息;若不需要需要进入采购一体化电子交易系统,则在新增页面完善项目信息时请手动输入相关项目信息。

若抽取失败,则采购单位可调整已填写的抽取申请重新提交至监管部门审核发起抽取。

# 6.1 借用评审专家申请

该菜单功能适用于评审用途的专家抽取。

步骤一:进入工作台,点击“专家抽取”。

步骤二:进入“专家抽取”→“借用评审需求表申报”菜单,点击【新增】。

步骤三:在项目名称点击【选择】,选择对应项目,项目所属级次、项目编号、采购单位会自动填充,若该项目只有一个包,则会自动填充包信息;若有多个,还需要在项目包号后点击【选择】,选择对应包才会自动填充包信息。

注意,若抽取专家的项目需要进入采购一体化电子交易系统,则在新增页面完善项目信息时请在【选择】中去选择项目,系统会自动填充相关项目信息;若项目不需要进入采购一体化电子交易系统,则在新增页面完善项目信息时请手动输入相关项目信息。

步骤四:完善页面带 * 的必填项。

步骤五:点击【新增抽取条件】→【随机抽取】,选择专家品目和区域,输入需要专家数量。

步骤六:点击【保存】→【提交】,等待监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系统会自动抽取。抽取结果可在设置的评审时间前十五分钟方可查看专家姓名,查看路径为【专家抽取】-->【借用评审需求表申报】-->【已办结】-->【查看】-->【专家抽取结果】,详见下图。

若需要终止或撤销本次抽取,可在“已提交”状态下找到对应申请,点击【撤回】,或在“已办结”状态下找到对应申请,点击【撤销】;若需要调整或者修改,则【撤回】/【撤销】以后在“待提交”状态下再次编辑完成后进行提交。

# 6.2 借用非评审专家申请

该菜单功能适用于需求论证、履约验收、进口产品论证、单一来源论证、其他专业咨询等非评审用途的专家抽取。

步骤一:进入“专家抽取”→“借用非评审需求表申报”菜单,点击【新增】。

步骤二:手动录入并完善本次抽取的基本信息,设置抽取条件,然后依次点击【保存】和【提交】,等待监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系统会自动抽取。

若需要终止或撤销本次抽取,可在“已提交”状态下找到对应申请,点击【撤回】,或在“已办结”状态下找到对应申请,点击【撤销】;若需要调整或者修改,则【撤回】/【撤销】以后在“待提交”状态下再次编辑完成后进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