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操作手册更新记录

# --2023年11月1日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工程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执行管理要求,对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涉及的工程供应商库、采购执行、项目电子化交易等系统相关功能和工程采购需求文本、磋商(谈判)文件文本进行了优化调整,并更新了系统操作手册,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供应商库系统更新情况

  基础信息维护。明确供应商提交的企业法人、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国民经济行业、企业规模、社保缴纳证明等审核标准,具体内容由供应商查看“参与随机抽取的工程类供应商信息维护手册【第二章 基础信息维护】;增加对供应商部分资质和项目负责人校验功能,具体内容由供应商查看“参与随机抽取的工程类供应商信息维护手册【第五章 资质信息】;细化工程类供应商资质审核结果,增加申请记录、审核状态/结果、审核意见展示,具体内容由供应商查看“参与随机抽取的工程类供应商信息维护手册【第六章 查看审核结果】”。

二、关于采购执行系统更新情况

  采购需求管理。细化完善工程项目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等资格条件设置要求;调整政府购买服务编辑位置和展示规则;调整工程类计划政策落实编辑规则;具体内容由采购人查看“采购执行操作手册(采购人)【3.2采购需求编制新增】”。

三、关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更新情况

  (一)系统业务流程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一是将随机抽取条件设置由原来在供应商库系统设置调整为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设置,实现抽取条件和资格条件的有效衔接。二是将在供应商随机抽取确认的资格(资质)条件信息延续至后续响应文件编制、电子评审、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管理等环节,形成完整管理链条,实现规则控制和结果的有机统一。具体内容由代理机构查看“电子交易手册(代理机构)【2.1编制采购文件】、【3.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邀请】、【10.1抽取供应商】、【10.2查看供应商抽取结果】、【10.2查看供应商抽取结果】、【6.1起草中标(成交)公告】”,供应商查看“电子交易操作手册(供应商)【1.2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评审专家查看“电子交易操作手册(评审专家)【1.2项目评审流程】”。

  (二)邀请方式完善。完善公告邀请、随机抽取和书面推荐等不同邀请方式执行对应的系统业务流程,对《暂行办法》规定应当随机抽取邀请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工程进行了相应规则控制;对通过公告邀请、书面推荐等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工程,系统操作流程、文书文本对应作出了调整优化。具体由代理机构查看“电子交易手册(代理机构)【1.6项目创建】、【2.1编制采购文件】、【3.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邀请】、【3.4书面推荐邀请】”。

  (三)谈判磋商文件编制调整。主要对平台预设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电子化采购文件文本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报价要求、评审规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式以及部分文字表述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由代理机构查看“电子交易手册(代理机构)【2.1编制采购文件】”。

  (四)线上线下交易模式说明。线上交易模式将《暂行办法》管理要求融入系统功能、文书文本和规则控制,有利于规范工程采购执行管理。对不适宜采取线上交易模式需要采取线下交易模式的,在采购文件编制、采购过程执行和合同履约管理等未在系统运行或者系统规则控制的事项中,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要严格落实《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线下交易模式操作由代理机构查看“电子交易手册(代理机构_线下)【2.2供应商库随机抽取】、【2.3书面推荐】、【5.1抽取供应商】、【5.2查看供应商抽取结果】、【5.2查看供应商抽取结果】”。

  (五)结果更正规则调整。已发布结果公告的工程类项目,在更正供应商时,需待供应商重新绑定原项目负责人后,代理机构方可发布更正公告,具体由代理机构查看“电子交易手册(代理机构)【7.2中标(成交)结果变更(实质性变更)】”,供应商查看“电子交易操作手册(供应商)【3.2项目中项目负责人的绑定与解绑规则】”。